“真沒想到,13年的‘心病’7天就解決了?!?0多歲的趙大爺握著仇懷俊法官的手,眼角泛起淚花。13年前,一紙拆遷補償協議為八旬老人勾勒安居藍圖,卻因“強拆”爭議陷入漫長信訪之路。近日,礦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依托“仇懷俊法官工作室”,利用訴前調解平臺,充分發揮團隊拼搏精神,分工協作,僅用7天便化解矛盾糾紛,讓老人與房企握手言和,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2013年,趙大爺積極響應城市建設,同意某房地產公司拆除原有住宅。2014年3月15日,雙方簽訂《征收與補償安置協議書》,協議約定:某房地產公司拆除趙大爺原房屋(面積97.71平方米)并向趙大爺補償安置3套房屋。然而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趙大爺認為房屋遭“強拆”,理由是雙方在簽訂協議中未就補償安置的3套房屋價款及其他費用進行明確約定,且公布的拆遷安置實施方案不合理。為此,趙大爺拒絕履行原協議中約定的給付義務。13年間,趙大爺不斷信訪維權,盡管相關部門多次組織協調,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為此相關部門建議趙大爺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今年5月底,趙大爺一紙訴狀將某房地產公司訴至礦區法院。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接到趙大爺的訴狀后,開通“綠色通道”,特事特辦。仇懷俊法官帶領審判團隊立即研究制定調解方案;法官助理考慮到老人年事已高,情緒波動極易引發身體不適,果斷采取迂回調解策略——先行與老人家屬、代理律師以及被告公司負責人進行細致溝通,再向老人闡釋協商意見的策略。在溝通過程中,審判團隊對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深入挖掘雙方爭議焦點,對涉及的安置補償協議條款以及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抽絲剝繭式的分析,同時結合類似司法案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力求尋找合法合理且能平衡雙方利益的最優解。 調解過程并非一帆風順,圍繞購房款、配套設施費、付款時間等核心爭議,因被告代理人無最終決策權,原、被告雙方每提出一個新的調解方案,均需頻繁致電外地經理人進行反復確認。審判團隊不僅要安撫老人情緒,還需多次主動致電公司負責人耐心協商。調解現場手機鈴聲此起彼伏,每一通電話都是對調解方案的修正與完善。經過長達數小時的艱難溝通,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公司同意趙大爺提出的購房款,趙大爺需5日內一次性完成支付,被告公司于次日交付案涉3套房屋鑰匙并協助趙大爺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等相關手續。 調解書生效后,趙大爺及其子女積極籌款,并如約攜帶現金前往被告公司現場,被告公司主動配合完成案涉3套房屋的檢驗,確認房屋狀態無誤后,趙大爺當場交付款項,并順利獲取房屋鑰匙。拿到鑰匙的趙大爺激動不已,與家屬一同將寫有“七日光華解十三載積案,司法溫情守百姓安居夢”的錦旗贈送給仇懷俊法官審判團隊,以此致謝法院高效解紛、司法為民的擔當。 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是礦區法院深化“三源治理”、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典型實踐,更是“仇懷俊法官工作室”品牌效能的有力彰顯。今后,礦區法院訴服中心將繼續以優質司法服務守護群眾利益、為社會和諧穩定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法治動能。(王馨億)
|